发布日期:2026-04-15 07:36 点击次数:110
北京时间4月8日,中国足协公布了第二期裁判 评议,其中关于辽宁铁人与北京国安赛事 的相关案例有两则,其中判定曹永竞不算冲撞守门员,不应吹罚违例 。但由于赛事 已吹停,得分 仍无效,裁判 鸣哨的时机不当,应延迟鸣哨。而开场的韩镕泽危险区域 外手球运动 不符合DOGSO,警告 正确。

判例二:中超职业联赛 第4轮,辽宁铁人楠波湾VS北京国安。赛事 第58分钟,北京国安得分 。裁判 员在球进入古代足球 门 前鸣哨停止赛事 ,并判北京国安37号队员在之前的争抢时对对方守门员违例 ,得分 无效,由辽宁铁人踢直接定位球复健 赛事 。VAR未介入。
北京国安俱乐部申诉意见认为:应判本方得分 有效,裁判 员应先允许得分 后,再通过VAR确认。
对于此判例,评议组多数成员认为:北京国安37号在攻击 跑位时,对方队员对其有手部动作。辽宁铁人21号守门员触球后倒地,双方发生接触,北京国安37号有降速 躲避动作。该接触属于双方争抢时不可避免的接触,双方均不违例 。裁判 员判北京国安37号违例 的决定错误。另外,评议组指出:裁判 员在球进步 至边路,攻方再次冲破 传中形成顶球射球 前鸣哨停止赛事 ,时机不当,应延迟鸣哨。由于球越过古代足球 门 线前,赛事 已停止,因此此判例不能认定为得分 有效。按照竞赛规则及VAR操作规范,在此情况下VAR无法介入。


判例三:中超职业联赛 第4轮,辽宁铁人楠波湾VS北京国安。赛事 第1分钟,辽宁铁人21号守门员在本方罚球区外手触球。裁判 员判辽宁铁人21号守门员手球运动 违例 ,由北京国安队踢直接定位球复健 赛事 ,并向辽宁铁人21号守门员出示警告 警告。VAR未介入。
此判例无俱乐部提出申诉,但广受社会关注与讨论。对此,评议组作出意见一致的说明:按照竞赛规则,守门员在本方罚球区外手球运动 违例 ,并非一定会被出示驱逐 ,而是需要按照考量策略 违例 的标准去衡量是否需要出示红警告 。在判断该违例 是否破坏了对方明显得分 积分 机会(DOGSO)时,需要同时满足攻方队员获得盘带权的可能性、违例 发生地点与古代足球 门 间的距离、赛事 进步 的大致方向、防卫 队员的位置和人数等四个因素和条件,必须全部满足DOGSO的条件时,才应出示驱逐 罚令出场。此判例中,球处于空中,双方均有队员对盘带权进行争抢,攻方北京国安队员并非已经盘带或清晰明显地将要获得盘带权,此情形不符合DOGSO的判断标准。裁判 员判辽宁铁人守门员手球运动 违例 ,并以阻止对方有希望的攻击 (SPA)为由出示警告 警告的决定正确。VAR未介入正确。



